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共考10个科目,
增加“小科”考试内容
2014年开始,鞍山初中毕业招生考试实施改革,毕业和升学考试将两考合一,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共考10个科目,总成绩为800分,其中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科目分值各为30分。
15日,市教育局发布《鞍山市初中毕业招生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了2014年鞍山市初中毕业招生考试实行学业考试的具体考试科目设置、命题原则、试题难易程度等政策。2011年秋季入学的7年级学生将开始适用新的考试改革方案。
《实施意见》规定,从2011年初中入学的学生开始,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即2014年初中毕业生初中升高中考试开始实行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据介绍,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学业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从2011年初中新生开始,学业考试共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和健康10个学科作为考试科目,成绩计为800分。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与生物学科列入招生考试的科目,纳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2011年升入初中的学生,生物与地理、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在八年级、九年级结业时随当年学业水平考试进行考试,即生物与地理在2013年结课时列入招生考试的科目先期进行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在2014年列入招生考试科目。地理与生物、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合堂考试。
另外,学业考试考查科目包括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实验,信息技术等。体育与健康按照现行规定与办法执行。
考试命题减少机械记忆内容 增加主观题
据悉,《鞍山市初中毕业招生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学业考试命题原则是以课程标准为依据,降低试题难度,试题难易程度不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难度适中,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试题低、中、高三档试题的难易程度比例为7:2:1。
学业考试命题将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符合学生的实际并贴近学生的生活,尽可能地以学生学习经历作为问题的背景,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的积累,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学生创造性的发挥。 另外,在试题中要减少机械记忆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思维过程,减少客观题的数量,增加主观题目。不出偏题、怪题,不出人为编造的计算、证明过于繁琐的题目,不出似是而非的题目。
通过初中毕业招生考试改革我市将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取代单纯以中考成绩为依据录取新生的政策,逐步实行在评价基础上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推行多种方式录取新生;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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