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009—2010学年度寒假期间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鞍山市2009---2010学年度寒假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安排意见》精神,我县教育局决定由人事科牵头,教师进修学校全力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培训方案及学时
采取校本研训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方式完成本次的培训任务。
校本研训由各中小学按照本身的特点确定研训目标、设计研训课程、选择研训内容并组织实施。校本研训包括自主学习、同伴互动、专家引领等形式,由校长负总责,业务校长组织实施。
集中培训采取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教师进修学校提供场地和教育资源,学科研训员做专题讲座并提出专业课题,开设共性问题讲坛等方式进行。
培训学时:60学时
二、 培训目标及内容
1、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能够在现代理论指导下,解决新课程推进中的疑难困惑,提升教师理解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适应教育发展和课改要求,提高学科教学设计能力,以及课堂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专业水平和师德水平。
2、 培训内容
师德教育、新课程、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中小学学生管理与教育、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专题等。
三、 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体任课教师(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师,原则上免修集中培训课程。)
四、 培训时间安排
中小学教师培训自1月15日始至1月30日止,为期16天,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规划动员阶段;(1月15日至1月17日);第二阶段,培训实施阶段(1月18日至1月29日);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月30日)。
具体培训安排见附表:
五、 教师培训考核
教师参加集中培训由人事科和教师进修学校考核,校本培训由教师任职学校考核。
1、 考核内容及要求
校本培训要求,有学习计划、学时分配、专用学校笔记、同伴交流记录及每名学科教师一篇体会文章和一次校内小组发发言稿。
集中培训要求培训记录、教研发言文本、同伴互动记录、参培人员撰写一篇体现新课程理念的教学设计或教学案例。
2、 考核结果
参培教师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各等级标准是:优秀:在培训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比例不超过30%。合格:完成规定的学时并达到每门课程的要求。不合格:没有完成规定学时或没有达到每门课程相应的考核要求。
六、 教师培训保障措施
1、 教育局与教师进修学校积极筹措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本级教师培训工作。
2、 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教师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督导评估条件之一。
3、 教师培训合格人员记2010年《继续教育学分证书》总学分的3学分,教师参培成绩作为对教师考核、聘任的重要依据,也作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的项目之一,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级的教师在任现职期间必须参加县里组织集中培训。
台 安 县 教 育 局
寒假期间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具体安排时间表:
(21日—22日小学语、数学科参培教师为县城片教师,其它学科教师为全县对应学科小学教师)
(23日—24日小学语、数学科参培教师为南片教师,23日英语学科参培教师为县城片英语教师,24日英语学科参培教师为出县城片以外的小学英语教师)
(25日—26日参培教师为东片教师)
(27日—28日参培教师为西片教师)
注:1、集中培训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县城片包括:实验、逸夫、会山、三小、回小、台南区、台北区、台东区、台西区。
南片包括:韭菜台、高力房、黄沙。
东片包括:新开、西佛、达牛、桓洞。
西片包括:桑林、西平、洪家、新台、洪家、富家、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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