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落实教育部“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11】172号)精神,为组织落实好该项目在我市的实施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十一五”期间,义务教育县区级以上骨干学科教师。
二、培训内容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方案、课标结构与内容、新课标案例分析、教学策略和方法。
三、培训时间、方式
1.培训时间:2011年10月中旬至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方式:对义务教育骨干学科教师进行网络远程培训,远程培训采取线上学习与交流、线下研讨与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50学时。
四、培训经费
教育部拨付专项经费。各地、各单位不得向参训教师收取培训费用。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教师进修学校负责遴选本地参训教师,应注重遴选的学校覆盖面,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监控。
2.请各地、各单位将参培教师信息表(附件2)于8月20日下班前报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李涛、吕劲松 联系电话:2698068 2698075 电子邮箱:ASJYJ****@163.COM
3.参训学员参加远程培训时需通过教育部网站(http:GUOPEI.EDU.CN)提供的链接,登陆相应培训平台。
附件1:“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相关各省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表
鞍山市教育局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