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2010-2011
学年寒假工作安排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属各高中、各职业学校、各民办学校:
寒假将至,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活泼、愉快安全的假期,按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寒假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市2011年寒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
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寒假时间从2011年1月14日至2月27日,共45天,2月28日为到校日,3月1日正式开学。
2、教师放假时间
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教师放假时间从2011年1月21日至2月21日,共32天,2月22日正式上班。2月22日-28日为市、县(市)、区及学校组织教师统一集备时间。
二、寒假工作要求
1、加强寒假工作领导,落实假期工作责任
要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寒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把假期工作做为学校教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予以高度重视。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假期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假前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假期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学校要将假期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名单、值班值宿安排以及联系电话及时报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寒假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学校领导要带头值班,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2、抓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
进一步做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在假期前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八荣八耻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扎实推进以“文明礼仪进校园、文明行为进社会、礼貌感恩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三进” 工程, 继续教育学生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的影视作品、书刊,不进“三厅一社”和社会网吧,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活动,不唱灰色童谣,反对封建迷信活动。认真落实市文明办《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工作方案》。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敬老助残以及走访慰问等教育体验活动。
为了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市教育局将主办中小学生书画大赛,中小学生假期体育竞赛等活动,具体安排由体卫艺处另行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市科协联合下发的关于“科普之冬” 及“参加辽宁省科技创新大赛”等工作要求,要落实责任、制定计划,按时上报作品。要有计划地开展科普知识讲座、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学校要有计划地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及其它专用教室、文体设施。各学校要自主设计或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大力倡导中小学生开展读书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组织形式多样的阅读、书评、征文等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陶冶情操、修养品性、提升境界。要利用好寒假时间,继续开展“城乡互助手拉手”及深入农村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3、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师生假期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放假前组织人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
各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或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通报假期时间安排,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健康、法制等方面的专题教育,指导学生关爱生命、保护自己。重点防范交通、食物中毒、火灾、过冰溺水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加强“两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各校、各班级要与学生建立通畅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同时,要督促家长承担起假期安全监护责任。
严格控制大型集体活动,禁止大规模的集体外出活动。如果必须举行,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操作。各校要建立健全假期安全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通过学校、家庭和社区联系网络,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以有效保证师生安全。
要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在学的农民工子女非法打工行为。
4、做好学生寒假防控冬季流行病工作,确保不暴发大的疫情
各校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学生冬季流行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醒家长在寒假期间不要带孩子到人员密集场所聚会,积极配合社区做好防控工作。要继续坚持报告联系人制度,寒假期间如有爆发疫情和重症病例出现,及时向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学生返校前甲流防控相关工作。
5、合理布置寒假作业,确保师生休息时间
各中小学校要与学生家长沟通,指导家长科学有序地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减轻过重的学习负担,指导家长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补习班,要在保证子女健康成长、提高素质上下功夫。大力倡导和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利用假期为“学困生”义务补课。鼓励优秀学生与“学困生”结对子,提高“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和信心。各中小学要切实减轻学生的假期作业负担,给学生提供充分的休息时间,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鼓励学生适当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
为保证广大师生有充分休息和自由活动的时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适量、合理地布置学生的寒假作业。确保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参加社会实践、社区劳动及体育锻炼。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学生实际,开展职业生涯教育,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积极倡导学生通过调查、考察等活动,撰写调研报告或探究性(研究性)小论文。各学校要确立假期综合实践活动主题,并充分利用假期开展实践活动。开学以后各学校要组织专题汇报,并将完成情况记入学生的考核记录。
6、加大查处力度,整治教育“三乱”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三乱”行为。严格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指导意见(试行)》(辽教发[2010]137号)。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八条处罚规定》和《鞍山市教育系统二十条禁令》,严禁在职教师以及民办教育机构乱补课。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三乱”行为的稽查力度,公开查处“三乱”工作的举报电话,假期中,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稽查小组,认真查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三乱”行为要公开曝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7、组织好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单位、各学校要认真抓好干部教师的政治、业务学习。利用假前、假后的有效时间,认真做好“争先创优”工作总结和新一年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辽委发[2010]19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0]18号),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体现教育均衡、公平原则,认真谋划新一年的工作思路。要以课程改革为核心,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广大教师要搞好家访。家访数量要占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做好家访记录。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要重点做好此项工作,针对假期农村初中辍学易发和高发的特点,组织走访,严格控防,抓好寒假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要重视和安排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寒假生活,各中小学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开学后,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师家访工作进行检查。
认真做好义务教育精品课例收视工作。省教育厅已组织省内优秀教师录制1035节义务教育精品课例,并上传至辽宁省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网和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网(****)。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教研等部门和中小学校结合本地教师业务学习认真做好宣传、师资培训、应用工作。市教育局将组织教师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学校要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要利用假期时间进行教学设施、教学仪器的检查、维修,做好实验仪器和药品的配备,要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师资培训、应用研究等工作,确保能够满足新学期教学需要,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分准备。
鞍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