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教办[2010]8号)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教人厅函[2010]33号)的要求,定于12月起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远程专题培训的目的
通过组织实施大规模、多层次、广覆盖的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项目,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思想和科学理念,准确把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方针、战略目标、战略主题,全面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远程专题培训组织形式和内容
本次远程专题培训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WWW.ceat.edu.cn)组织实施。省教育行政学院负责我省远程培训的组织工作。培训课程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今年秋季举办的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党委书记校长专题培训班、高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国地(市)局长研修班、全国县(市)局长培训班、全国基础教育改革动态研修班等重点班次面授培训的课程资源和有关教育战略规划的理论和方法等相关业务课程所组成。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分别同步开设高校管理干部、地方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含中职校长)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专题课程,在网上提供由“教育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组织编写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文件汇编》、《教育规划纲要辅导读本》和《教育规划纲要学习百问》等电子版学习参考书。培训主要通过网络直播课堂、视频讲座、专家在线答疑,参训人员网上互动研讨等方式,将自主学习与网上网下集中学习相结合进行。
三、远程专题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处级及处以下干部、高校管理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含中职校长)、幼儿园园长。
四、远程专题培训时间
本次远程培训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采取分批、分期的办法进行,我省实施时间为2010年12月24日至2011年1月24日,集中上网学习时间为1个月。
五、远程专题培训组织与管理
我省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统筹,辽宁教育行政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组织管理等工作。
六、培训要求
1.此次培训规模大、学员多、覆盖面广,请各市、各高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将此次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纳入学习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当中,认真做好本地区远程培训的组织领导和考核管理工作。
2.及时总结专题培训实施经验,积极做好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培训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省属高校的培训总结请及时报送辽宁教育行政学院。
七、联系方式
(一)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侯长余,电话:024—86902300;
(二)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鲁 良,电话:86902819 (传真)
电子邮箱: syLL****@sina.com
马凌涛,电话:86890471 (传真)
电子邮箱: sygx****@163.com
附件: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实施方案.doc
远程专题培训课程列表.doc
远程专题培训各类信息表.doc
《教育规划纲要》专题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doc.doc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