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辽宁省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优秀教案和健康教育优秀宣传栏评比活动的通知 | ||||
作者:体育与卫… 文章来源: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 点击数:113 更新时间:2012-6-15 | ||||
辽基教通字[2012]59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辽宁省中小学 健康教育课程优秀教案和健康教育优秀宣传栏 评比活动的通知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各市教师进修学院、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健康教育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健康教育课保健教师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增强课堂教学和卫生宣传的实效性与创新性,以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年度辽宁省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优秀教案和学校健康教育优秀宣传栏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教案参评要求 1、参评教案设计要以提高学生健康素质为宗旨,充分体现《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倡导的基本理念和要求。 2、参评教案包括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反思三部分,即此教案应是参评老师上课用过的教案。 3、教案内容: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和《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中的内容进行设计。设计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或本校学生健康问题的实际情况,突出实效性和创新性。 (二)宣传栏参评要求 1、参评宣传栏应运用新理念、新知识,新形式,充分体现先进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的特点。 2、参评宣传栏应是在学校公开展示过的某专题健康教育宣传栏,上报时应将其数码照片(电子版)和小样(用A纸把宣传栏用彩色复制下来,也可手工绘制)一同上交,并标注展示时的时间。 3、宣传栏内容:疾病预防、营养与食品卫生、安全、公共卫生常识、健康教育专题宣传日等与健康教育有关的内容。设计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或本校的实际情况,突出实用性与创新性。 二、参评人员 参评人员为小学、初中、高中和职高的专兼 职健康教育课教师、保健教师和校医。 三、奖励方法 凡被评选上的优秀教案和优秀宣传栏均发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证书,设一、二等奖。 四、报送时间与办法 五、经费及其它 每个参评教案或宣传栏须交纳评审费50元。 通讯地址: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体育卫生研训部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号 邮 编:110034 联 系 人:宁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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